第一条法律是不准吃人?那就让这一条法律都执行不下去。
抱着这样想法的罗剎有十五六个,有男有女,暗中勾连聚集。
一到日落,就飞出了城,找人吃。
施铮跟袁持誉只有两个人,况且还是一对噁心的断袖,日暮降临不定在做什么,哪有空管他们。
果然如他们所料,没有遇到任何阻碍的出了城,飞在浓墨般的夜色中。
但他们心底有一丝恐惧,不是害怕施铮追上来,而是恐惧会遇到大妖怪的袭击。
南赡部州是人族的天下,东胜神洲和西牛贺洲是人妖共存,那么北俱芦洲则是妖怪的天下。
但也不是完全没有人类,只是能在这般恶劣的环境下生存下来的人类,也很彪悍就是了。
他们飞了好一段距离,终于看到了村落,选了最边上的一户人家,见里面灯烛明亮,还有孩子的笑闹声。
罗剎们拿好长剑,一脚踢开了木屋的门,冲了进去。
但很快,就有一隻罗剎被男主人斩断了一条胳膊,并一脚踢了出去。
这男主人络腮鬍子,使一把钢刀,舞得虎虎生风,「你们哪里的妖魔,敢来这里找不自在!孩子他娘快带孩子们进入地道。」
在他的保护下,大腹便便,有孕在身的女人和孩子们掀开地上的地窖盖子,钻了进去。
他则死死护在窖口前。
「呵,跑了女人和孩子,还有你,吃你也是一样的。」罗剎们一拥而上,围攻这男子。
虽然男子武艺超群,但也招架不住一群罗剎的攻击,斗了几百回合,力竭败下阵来,被一剑钉在地上,动弹不得,但口中还有气。
十几个罗剎,就被他杀得只剩五个了,也算值得了。
这剩下的五个罗剎,不约而同的道:「活吃了他!」
生吞活剥,叫他看到自己的肠子被拽出,自己的心肺被挖出来嚼用。
便每个罗剎抱住这男人的手脚脑袋,张开了嘴,露出一嘴的獠牙,唇齿接触到了久违的人肉味道,真的美妙,身心愉悦。
在阴司的时候,只有罗剎王夫妇有资格吃男童,他们平时也能偶尔出去打打牙祭,吃点乞丐。
这五个罗剎中的四个,嘴巴快,已经咬下了对方一块肉,放在口中嚼。
突然,这四个却如被施加了定身法,都不动了。
剩下那一个还没来及吃的,不禁有些茫然,「怎么了?你们了?」就见这四个罗剎七窍流血,接连倒在了地上,口中的肉也摔了出来。
而他们的后脑处则冒出了一个五色的方形印记,飞向瞭望霞城的方向。
还存活的一个罗剎男妖,想起了施铮早些时候的话,「第一条法律就是不能吃人。」想到这里,他放下手中的人胳膊,转身就跑。
施铮给他们「下咒」了,违反者必死无疑。
躺在地上的男人虽被咬了几口血肉下去,但还能撑住,打开地窖的入口,也钻了进去,与妻儿汇合。
这一夜如噩梦开始,又以不可思议的方式结束了。
不过,这就是北俱芦洲的日常生活,风霜雨雪,艰难坎坷都是日子的一部分。
作者有话要说:万物有走兽飞禽,走兽以麒麟为之长,飞禽以凤凰为之长——出自原着第七十七回
第70章
在王宫的第一晚, 施铮没有睡觉,而是选择了入定打坐,毕竟初来乍到, 保持高度警惕总没错。
入夜后, 凉风从窗户吹进室内,抬眼一望, 偌大的圆月,如银盆一般挂在天空, 月光如水,波光流转。
这时,施铮听到脚步声,看向门口是袁持誉站在那里。
他知道袁持誉故意发出脚步声, 提醒他来了,以免吓到他。
施铮笑道:「你也睡不着吗?」
袁持誉微微点头,径直走到他跟前, 挨着他坐下,问道:「你今天下午时对罗剎使出的那一招, 是你自创的?」
「那不是我的招数, 是法宝玉玺的神通。那玉玺允许我设立三个规则, 凡是被打上印记者, 只要违反任意一条都要死。我设置的第一个规则就是吃人者死。剩下的两个还没想好。而且一旦设置,想要更改得二十年后。」
「是银童子告诉你怎么用的吗?」袁持誉每天跟施铮形影不离,不见他什么时候琢磨过玉玺的用途。
「是玉玺託梦告诉我的, 可能是自从被补天以后,它一直被遗弃,许久没接触人了,性格太害羞了, 白天不愿意开口。」
「……」袁持誉轻声道:「真是古怪的性格。」
施铮道:「虽然是对着罗剎设立的,但也是咱们这个城最基本的政策之一,以后有别的妖怪来也不能违反。」
罗剎族吃人就跟人类吃野味一样,不吃也不会死,就是嘴馋罢了。
受过几次毒打,就老实了。
对这些吃人的傢伙,就得上强制措施。
施铮放鬆身体,脑袋歪着看月亮,「那天你听到王母提到太乙救苦天尊的名字了吗?」
袁持誉点头。
施铮嘆气,「他是我叔叔的主人,我叔叔是他的坐骑,他应该是私逃下界的。」
袁持誉没有追问施铮是如何知道的,从他的角度判断,肯定是九灵元圣主动告诉施铮的 。
「你担心他把你叔叔抓回天庭去吗?」袁持誉眼神认真,「只要我在,就会让你叔叔和咱们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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