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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有考虑搬出去住吗?」

何清榆心想来了,故作不解:「我这小院住的好好的,搬出去做什么,麻烦。」

纪云想要独占小姐,让小姐离不开自己,金屋藏娇,关在屋子里谁都看不到,不论发出多大的声响,都无人会在意。

现在还不到吐露野心的真正时机,纪云按捺住眼中疯狂的占有欲。

纪云接过小姐盛的排骨冬瓜汤,不动声色道:「小姐的父母兄弟虽然都关心你,但这一切都建立在小姐的卓越表现上,不可延续不可长久,若是有人来泼你脏水,那家人还会选择相信你?」

「小姐的两个哥哥把小姐拉去上课,是想让小姐去和那表妹比,本质上都是为了那一份虚荣心,若是小姐不去上课,整日待在庭院中,他们一个都发现不了小姐的优点。」

「真是让人嘆息。」

何清榆乍一听差点被洗脑了,还好她经历的世界多,被大魔王虐待出经验了。

对系统的说:「大魔王的逻辑是喜欢一个人,不是喜欢这个人的优点,是喜欢这个人的灵魂,就算这人是人渣中的人渣,只要灵魂和心意,那干的所有坏事都是可以被纵容的,唯一能教导的只有大魔王一个人。」

「啧,小坏种的心思暴露无遗。」

系统:「这不符合社会核心价值观。」

何清榆心想我这个世界要是凉了,就一定要在骨灰罐上刻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大魔王往嘴里塞的时候给她提个醒。

系统无话可说。

时安南放下筷子,面色变幻莫测,眼神颇有些哀伤,「父亲母亲不过是想要个能给他们提溜出去嘚瑟的女儿,哪里顾忌我的真实感受。」

纪云扬唇一笑,「小姐说的是,搬出去后由我来照顾小姐,在生活上和现在没差。」

在纪云的一番劝说下,时安南最终同意,她心中始终放不下总是要和自己争一争的表妹。

过去几日后,纪云去重点高中上课,准备今年的高考。

班级里的同学家境都不差,纪云的出穿用度和小姐差不多,加上气质斐然,一转学就受到了同学的欢迎。

时安南找的新房子在学校边上,距离老城区只有二十分钟的步行时间,是个烟火气很旺盛的地方。

……

父亲把女儿叫去书房,脸色不好道:「听说你要搬出去住?」

时安南遥遥行礼道:「女儿常年活在深闺之中,未曾去过热闹的地方,这宅子里过于冷清幽静,虽有鸟叫蝉鸣却着实在叫人郁闷得慌,像个华丽的牢笼,故而女儿做此决定,未曾提前与父亲商议实属女儿不孝……」说着时安南抽抽涕涕哭了出来。

何清榆:这样的牢笼也请给我一份:)

父亲心想又没人把你关在宅子里,是你自己不愿意出去,他想说出拒绝的话,可到了嘴边见女儿梨花带雨委屈至极,只能同意。

发出老父亲的感嘆「你长大了。」

时安南把房屋的地址和平面图给父亲看,老父亲才略微放了一点点心。

时安南心里不免想到纪云所说家人并不真心喜欢自己的话,见父亲并未表现得的多么不舍,心口寒凉一片。

乔迁之日,父亲和母亲去看了一次,给了她一笔钱用于生活,承诺每个月会打款。

时安南的两个哥哥在出差,并未抽出时间来看,时安南面色不显,心中更加认可的纪云的言论。

一天的忙碌后,时安南把旗袍脱去,只穿了雪白的丝绸衬裙,在光下呈现半通明色,光着脚在崭新的地板上走来走去,她把脚指甲也涂成了红色。

伴侣晚自习后背着书包看到的便是这一场景,地板上散落旗袍,门口是一隻丝袜,另外一隻挂在椅背上,内衣被胡乱放在门把手上,娇小的小姐翘起一条腿躺在沙发上,袁润如贝壳的脚趾甲上是艷丽的色彩,让人忍不住捧在手掌心中仔细端详,沿着腿看去看是难以描述的风光。

纪云心头一震,拿起毯子把小姐裹上,已经熟睡的小姐睫毛颤了颤,喉咙里发出一声抗议。

白天上学,晚上照顾小姐,能和小姐相处的时间非常短暂,也不知是小姐照顾她,还是她照顾小姐。

纪云把小姐抱上床,小姐轻飘飘的睡着了不乱动,很适合被人抱在怀里疼爱。

纪云克制住心中疯狂的想法,铺好被褥后只坐在床尾,轻轻揉捏小姐圆润柔软的脚趾。

这是一双被精心呵护过的脚,脚趾不长不短,并不会显得粗笨,相反是很适合跳舞。

何清榆在床上装死,内心都快疯了:「万一大魔王挠痒痒,我是笑还是不笑?」

系统:「我还以为你会感嘆大魔王是个变态。」

何清榆说怎么可能,「上一个世界大魔王把我的大腿啃成白骨,这个世界已经很温和了。」

系统听后开始怀疑自己和主系统之间的感情,主系统也喜欢把数据吸附在它身上搞来搞去QAQ

何清榆用上帝视角看大魔王迷恋的神情,一直过了大半个小时老色批才离开,一本正经到书房去写作业。

等所有的作业都完成后,已经到了夜晚十一点,对很多高中生来说夜晚才刚刚开始,对学霸来说已经结束了。

次日,伴侣在天还没亮之前便起来准备早饭,在砂锅里熬了青菜瘦肉粥,香味瀰漫整个房子,掩盖住卧室的熏香味道。

魔王变成小可怜后[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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