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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怕他下一秒就掏出把菜刀来,还小心地往旁边让了让。

衣服掀开,露出底下明晃晃的两根金条。

「……」

这么豪横的吗!

经理眼神一亮,往前走了两步,有些无语地看着这两根大金条。

这一根最少也得有一公斤,就这么被被他随意地包在外套里。

这时,曲仲说话了:「我出门时买了两根金条,然后手机里没钱了,现在只能用金条付帐了,经理你看?」

经理这下才把心稳稳地放了下来,也为难地抓了抓下巴:「我们这也不收金条的啊。」

「我消费了多少钱啊。」

「您消费了十一万九千六百。」收银员连忙回答。

「要不这样,你派两个人去把金子换成钱,我就在这等着。」曲仲提议。

经理只微微一想,也就同意了曲仲的提议,连忙喊来两个人只揣了一根金条去隔壁街的金店换钱。

并且还很严谨的让两人开了□□一起带回来。

至于他怕不怕曲仲拿假金条来糊弄他,见多识广的经理表示这金条一看就是真的。

等会所员工带着金条出了门,曲仲就找了个大厅地沙发闭目养神去了。

这个世界原主最后留下的愿望就是离开曲家,不要再跟这家人有任何牵绊。

然后去到外公外婆所在的小城市,好好孝顺他们之余再接过他们手里的小药铺。

这凌家也是个奇葩,曲仲的大舅舅是北城数一数二的富豪。

可外公外婆却一直待在一个小城市经营一家膏药铺子,只偶尔才来北城看望子女。

自从曲仲的妈妈去世之后,这老两口更是一次都没在踏足这里。

书里的曲仲从牢里出来之后,这老两口曾来劝过他和两人一起回去。

可被当时还一心想着能回家的他给拒绝了,老两口留下全部的存款后伤心而回,成了今生的最后一次见面。

「陇水城!」

轻轻呢喃着这个地名,曲仲心里有了接下来的打算。

服务员回来得很快,脸上还带着满满的笑意,举着手里的手机连忙叫着经理。

看来已经换回来了,曲仲笑,缓缓睁开了眼睛。

果然,这金条足足有一公斤,按照现在的金价,整整换了四十二万。

经理确认了金额后,笑眯眯地举着手机给曲仲转帐。

「你给我转二十五万就行,剩下地当做小费请帮忙的几位喝酒。」

「那怎么好意思。」

「我还要多谢你们帮我的忙,就这样吧!」

无所谓地挥了挥手,曲仲豪气地打断了还要再说些什么的经理。

他当然是要谢谢经理,现在他可以直接去旁边街道上的金店换些钱来应付接下来的生活。

「那我就替这些员工们谢谢曲少的慷慨了。」

经理也笑,一边拍着马屁一边真就麻溜地转了二十五万过去。

当然最后还十分殷勤地把人送出了大门,十分高兴地送走了这位大财主。

第125章 路遇哮喘

曲家住的地方是北城非常有名的别墅区。

曲仲站在别墅前凭着记忆按下了花园大门的密码。

嘀嘀嘀——

密码响起,大门啪地一声弹开。

花园里开着好些栀子花,空气里都是腻人的香味,这都是因为现在曲家的女主人很喜欢栀子花,所以满院子都种满了栀子花。

而曲仲他妈妈还在世时,这花园里都是草皮,什么植物都没有。

人走茶凉,就连一个花园都能体现得淋漓尽致。

刚走进客厅,穿着得体居家裙的曲仲后妈江淑桦正沐浴在阳光下弹着钢琴,琴声悠扬地飘在客厅里。

而他的亲爸爸曲正威则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看着报纸。

好一副郎才女貌的和谐景象!

曲仲扯了扯唇角,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

人都说站的角度不同看到的世界就不同,曲仲站在原主的角度看这两人,真是觉得讽刺至极。

男主今年已经二十岁,而他二十三岁。

这就意味着,他在三岁时男主就已经出生了,或许更早,那时曲正威就已经打着爱情地旗号出了轨。

而曲仲的亲妈莫名其妙地就这么背上个拆散有情之人的骄纵小姐的名头。

爱情——

真是被他玷污了这么个美好的名词……

直接没打算搭理客厅里的两人,曲仲揣着裤兜径直走上了二楼。

「站住!」

身后传来他那个父亲暴怒地呵斥声,然后是江淑桦柔声地安慰:「孩子才回来,你就别骂他了。」

连头都没回,曲仲凭着记忆推开了自己卧室的房门,隔绝了屋子外面洪亮地叫骂声。

他这回就是回来拿回属于他的东西。

曲仲的母亲是个女强人,去世前还给儿子留下了不少的财产。

其中有房产,也有不少的基金。

这里面没有公司股票,因为知道原主守不住,所以他母亲也就留下了些实用的东西给他。

而书里的他因为坐牢根本没机会来拿走这些东西,竟然在牢里时拜託曲正威去处理这些东西。

这下好了,等他出来,这些东西早就换了名字,跟他半毛钱关係都没有了。

当然现在这些东西还在他房间的保险柜里。

穿成反派后我沉迷种田[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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